佛法是佛所证的一切法实相,及众生可以由之证到诸法实相的方法。同时,在佛亲证的方面为证法,就佛对众生说的方面为教法;前者是契理的,后者亦兼契机的,这是佛法大概的性质。
佛以所证的法应机宣说,佛在世时佛为法本,一切皆依佛说;佛灭度后,佛弟子结集佛法而流传于世,始有佛教。初为迦叶阿难等综合整理为阿含经,古译为法归,即一切佛法的汇归。后经几百年流分为各种部派,至五六百年间部派相争,不能见佛法的真相,于是龙树起而破斥,抉择各派,以般若义造大智度论、中论等,为第二次之综合整理。自后学人又以不得其中真义而起纷争,至八九百年无着菩萨又以瑜伽论等为第三次之综合整理。此为印度佛法流传之情形。然此后大小乘之纷争,仍日盛不已,因再无综合之研究及全面之整理者,故渐由纷争而至于灭亡。至佛法流传之地,则锡兰有佛音之综合整理,中国有天台智者、贤首法藏等之综合整理,西藏则有着菩提道次第论之宗喀巴为之综合整理,此皆一方根据佛法真理,一方适应时代机宜,以综合整理而能昌行一方域者也。时至今日,则须依于全般佛陀真理而适应全世界人类时机,更抉择以前各时域佛法中之精要,综合而整理之,故有人生佛教之集说。学佛法的人,读尽千经万论,若不深解人生佛教,也等于买椟还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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